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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 春花秋月            攝影漫談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 不知迷        何以渡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記得我在 2009 年左右寫了一篇《何忍黃金作爛銅》,慨嘆當時影友不懂黃金分割,更有把三分構圖(九宮格構圖)當作為黃金分割。不過差不多十年後的今天,影圈中的情況不但沒有改善,歪言反成大路,是可笑還是可悲?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日前詳閱了好些網上文章,大都來自熱門攝影網站,對黃金分割持正反立場都有。可惜的是,無論對黃金分割持的意見是正是反,文章都不能反映出作者對黃金分割有正確的認識,而文章亦鮮有正確理據支持作者的論點。幾天來我腦海中不住盤算怎樣去作文來辯明網上那些謬誤,不過一想到網上侵權猖獗,而讀者也未必有心機細讀如此深澀的內容,於是一切作罷,祇來個直接指出那些影友的謬點,讓朋友有個警惕,免得墮入誤境就是了。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甚多師兄師姐將三分構圖法,亦即九宮格構圖,跟黃金分割劃上等號。不不不!黃金分割跟三分構圖是完全不同的東西,正如貓與狗都是四腳一尾,但卻是完全不同品種的動物;同理,黃金螺旋亦不等同黃金分割。順帶一提,三分構圖亦祇有在 3:2 比例的畫面上才能發揮最佳效果,轉到 4:3 或 16:9 的畫面比例上,三分構圖不是不行,祇是與用在 3:2 畫面時相比,效果會大有不及。反是,三分構圖用在 1:1 畫面時,如改變一下手法,這技倆仍可有作為。三分構圖用在 3:2 和 1:1 畫面上時每有好效果,當中蘊含著的,是三分構圖以外的另一構圖原理,跟三分構圖完全無關,不過這點就未見有人提及過,意料中事。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將三分構圖法跟黃金分割混為一物是天大錯誤,是知識性技術性上的大錯,稍有功力的師兄師姐也不至於犯上這等低級錯誤。反是,好些有點功力的師兄師姐會質疑黃金分割的價值,他/她們圖文並茂的去証明照片如何不能用上黃金分割。當然,黃金分割不是萬靈仙丹,不是每一幅照片都可以用得上,但巧合的是,我看到那幾幅用來否定使用黃金分割的照片,當中竟然清晰明顯的界劃著黃金分割,原來是作者自己不知道。或許有人會反駁我,說:「連作者都不知,那就是沒有用上黃金分割啦。」同意,我絕對接受作者的話,說他/她們並沒有用上黃金分割,而他/她們亦認為黃金分割不能用在他/她們上載的照片上。但陰差陽錯也好,無心插柳也好,畫面上那黃金分割的指紋卻又是清晰可見,那是不爭之實。這當中祇有一個解釋,師兄師姐們原來還未真正懂得黃金分割,他/她們知道的祇是一組數字,又或是在畫面上那四條按黃金比例而規劃出來的格線(Phi - grid)。記得金庸(又是金庸)在《笑傲江湖》中借風清揚對令狐冲的教誨說出學習的道理:「……那晚我試你劍法,不過讓你知道,華山派 “ 玉女十九劍 ” 倘若使得對了,又怎能讓人彈去手中長劍?」學不到家,高招也變成三腳貓功夫。師兄師姐們否定黃金分割的價值,認為黃金分割不合用於他/她們的攝影上,這是師兄師姐們根底問題,是他/他們學藝含糊,不懂黃金分割的意義,否則他/她們怎會看不出自己的照片中的黃金分割?這可與黃金分割本身無關啊。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反黃金分割的潮流愈來愈見壯大,日前竟見有文章質疑黃金分割和舊日西方文明的關係:「古代的人怎會選上一個這麼複雜的無理數(指黃金比例 0.618033…… )應用到建築和畫作上?」唉,真是無知,我祇能說這是無知。任何一個工業中學的中二學生都會得在圖板上以丁字尺、三角尺和圓規,用八下簡單的動作就將一條任意線分割成黃金比例,這方法掛鉤畢氏定理,古人一早已知。師兄們不去深入了解研究,為反而反,自己無知就算,反是遺害後學,我祇能搖頭慨嘆。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構圖是一種概念,這概念的背後是一套哲學(也可說是美學),也有一套相關的心理學。影人用甚麼方法,不用甚麼方法,這是個人喜好和選擇。但在討論技術性的課題時,論者就必須客觀及以學理為基礎。有人會即時反駁:「攝影係個人的表達。」同意,不過既然是個人的事,那是否應該說:「黃金分割對我價值不大。」?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時人反黃金分割、反構圖,這可能是一個意識的問題:否定了黃金分割(或某某構圖 “ 法則 ”),否定者的地位(或思維、理念……)就不是比黃金分割高嗎?數字何罪?看來這不是黃金分割的錯。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不知迷,何以渡。影人互勉。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後記:2015 年 5 月 12 日,我寫的《閒說構圖    四》其中有這麼的一段,不知朋友可還有印象:

        “ 雖然我不打算談構圖的方法,不過我卻很願意跟朋友分享一些有警醒意義和有啟發性的文字:“ 很多作者往往大談各種構圖的原則(如三分之一律、對角線法、S形狀、突出主體法……)而對於這些原則如何能夠發揮有效的功用,卻避而不談。支撐起這些 “ 規則 ” 的,是那些思維感知程式,……一味盲目地按照 “ 規則 ” 拍攝而沒有注入個人理解,這樣創作出來的攝影畫面,一定是一些一知半解的空泛之作。” (Landscape Within, Ward )。  Ward 一語中的,指出畫面空泛的原因是沒有注入個人理解,不知有多少影友能對 Ward 這番話有所領悟?”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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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tto1001nigh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