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感性遇上浪漫
金風玉露一相逢 勝卻人間無數
「金風玉露一相逢,便勝卻、人間無數」這兩句詞,出自秦觀的《鵲橋仙》,寫的是牛郎織女七夕相會的愛情故事:
鵲橋仙 秦觀
纖雲弄巧,飛星傳恨,河漢迢迢暗度。金風玉露一相逢,便勝卻、人間無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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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風玉露一相逢 勝卻人間無數
「金風玉露一相逢,便勝卻、人間無數」這兩句詞,出自秦觀的《鵲橋仙》,寫的是牛郎織女七夕相會的愛情故事:
鵲橋仙 秦觀
纖雲弄巧,飛星傳恨,河漢迢迢暗度。金風玉露一相逢,便勝卻、人間無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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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天的童話
「再過幾天便是 “ 立秋 ” 了。」朋友說。
啊,時間過得真快,夏天的雷雨還不時嘩啦嘩啦的鬧著,秋天原來已經静悄悄的靠到身邊來。
每次秋天來臨都令我感覺良深,有時是晨早的一陣秋風唤起我秋的感覺,有時是月夜清朗告知我中秋已近。今年朋友的一句話,卻叫我無端的想到秋天的童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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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 • 意
自小就愛上詩,愛那在文字間的似有若無的矇矓感覺。
求學時期,很仰慕老派的國文老師。聽老國文老師的課,彷彿感到他們可以一揮手就能夠寫出一首好詩來。不過現實並不美麗,我中學時期的國文老師都是時代年青人,左看右看也感覺不到半點儒者風範,上課時像發聲的課本,一字不差的將內容重覆。
想來,我愛詩終歸也沒跟學校和課本扯上關係。我跟詩的緣份跟是繫在詩中那捉不住說不出的矇矓感覺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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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生曉夢迷蝴蝶
少時多愁,愛讀《錦瑟》,不求解脫,祇自困在詩句中醉生夢死。
“ 莊生曉夢迷蝴蝶,望帝春心託杜鵑 ” 。於一個多情少年來說,這豈止是 “ 此情可待成追憶 ” ?也不理《錦瑟》詩句的真意,彼時祇是見字讀字,自作多情,還輯錄了一盒卡式錄音帶,裡面有 Rodrigo 的 Concerto de Aranjues 的第二樂章,Grieg 的 Solveig's Song,還有 Schubert 的 Impromtus。這盒音樂選輯取名《滄海月明珠有淚》,說來說去,就是把自己埋葬在《錦瑟》裡。
不過時代變了。時人懶得詩情畫意,幼的少不更事,長的老氣横秋,一言一語不再有 “ 滄海月明珠有淚 ” 的情,一行一事不再有 “ 莊生曉夢迷蝴蝶 ” 的性。時人的一切是那麼的實效實際,要迷情追蝶,就硬追到底,天涯海角,誓不放手。要說性自高,就指短話過,恃老賣老,為師為尊。愈是博學,人就愈是目空一切,言詞就愈是氣燄迫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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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惜
「我沒有甚麼好東西留下給你,也不知能有多少機會見你,就傳你這套玄功,希望它能讓你一生受用。」我對朋友說。
起初朋友不能明白我的意思,祇是學著學著,很勤力很用心的學著,到後來體質發生變化,朋友才明白我所指的一生受用的意思。我也希望按不同的朋友的個人條件而給他們留下些甚麼,音樂、攝影、教育、玄功,甚麼也好,祇想讓各朋友能一生受用。不過我所專所長的範疇不多,其實也不說得上是專,朋友們對我的東西無甚興趣亦屬當然,我的東西,注定有朝煙沒。
教我玄功的老師行將退休,我跟他估算過,跟他學玄功的學生,多年累積還不到三百人,能真正看到這功精粹的人,恐怕一個也沒有。祇是老師覺得我體質差,心下沒想過收我為正式的弟子。我心感可惜,不是因為我不能做他的弟子,而是這麼好的一套功,就沒有一個好的傳人來加以發揚。不懂珍惜這功,不懂珍惜功力和火候,就不能有所傳承,正宗玄功看來不會在香港出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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揮手告別
經過油麻地某攝影器材老店,看見廚窗上貼著結業通告。經營數十年,曾經一度風光的老店終於要走了。
步進老店,看見容貌已露老態的售貨叔叔,彷似個相識了大半生的老朋友。店中一事一物,都印載著我攝影路上的好些片段。跟舊同事提起這店,同事也記得我去這店一把一把的買菲林……。但老店終於要走了。捨不得,卻又莫奈何。
一早知道世上沒有天長地久的事。少時不知天高地厚,以為拼命爭取就有所得;中年意氣風發,以為手中一切可以一生擁有。到了這年紀,才明白來也有時去也有時,才知悉人有離合物有枯榮。是否要到這個年紀,才懂得來的時候要珍惜,去的時候要懂得揮手告別?老店行將結業,日前陪了我好多年的上古手提電話終於 “ 死了 ” ,心愛的手袋因肩帶斷了不能再用,窗前植物病患壞死,身邊人的生離死别……,大大小小的事,親親疏疏的人,無論有多珍多愛,可惜都不能天長地久,世事本就如此,來去在天不在人。步出老店,手裡多了條夢求已久的真皮相機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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夢蝶
寫了兩篇與蝴蝶有關的文字,可是說的都不是我心中的蝴蝶。不想冷落自己,還是寫回自己心中的蝴蝶吧。
我愛花,我也愛蝴蝶。說來奇怪,我身邊的花多著:繪花的花瓶、寶石花、印花枕套床單被套、花的景泰藍……,但蝴蝶,我祇有一兩件景泰藍。而與我日夕相對三十多年的,就是一套粉彩蝴蝶瓷蓋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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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期待看下一篇」
「期待看下一篇」朋友在我的《蠢事》篇中留下這樣的回應。
人有時會糊里糊塗的作了蠢事,就像我興之所至寫了無聊的《從一段文字到布列松》。我不是攝影家,不是攝影學者,不是攝影職業人,我談攝影,就像街邊牆上的塗鴉,污染市容,不知所謂。我不學無術,神推鬼迷的寫了篇布列松,可謂是不知天高地厚。作個粗略的估計,如果一千人中有一人懂布列松,那麼一萬人中就該有十個人懂布列松。以香港有八百萬人口計,就該有八千人懂布列松。退一步,以一萬人始有一人懂布列松,香港也有八百人懂布列松。就香港已經有成千上萬的人比我強,我憑甚麼膽敢在這範疇上舞文弄墨?
蠢事,作一回已經太多了。下一篇?不,不會,一定不會。一次不露餡是死好運,二次不露餡就要靠真正的實力,我沒這個實力。最蠢的還是我無端端的為不存在的下篇預告了題目:《布列松下集:從人文到美學》。攝影圈中人大多把布氏攝影中的人文元素和美學元素一起談論,但我認為一起談固然必要,不過分拆開獨立探索,似乎更能看到布氏攝影的精粹。不過這可能已是碩士論文級數的題目,我一介閒人,不好不識好歹的在這裡公開獻醜吧?不過,如果朋友對這題目有興趣,想滿足一下求知慾,我想這該不怎難,當然也不是求之於此。朋友喜歡攝影,身旁必不乏大內高手,布列松這等熱門課題,朋友一定可以找到能人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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蠢事
一時興起,寫了篇布列松。
篇幅所限,掛一漏萬,更不用說防範著有心人來偷內容,以致處處蜻蜓點水,弄得文不成文。
其實寫這類文章,吃力不討好,沒多少人想看之餘,也沒多少人懂看。寫下來,為的只是貪玩自娱,為的只是想證明一下自己的能力?還是,幹這蠢事,只是因為寂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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愈大愈好看
我自戀,常翻看自己多舊文舊照而樂在其中。
但我不喜歡用手機看自己拍的照片。屏幕太細,感覺和細節完全不能出來。我喜歡在大屏幕上看自己的照片,當中的空間感,當中的層次和細節,還是在大屏幕上才能出來,而且光度要絕對足夠。這不是表現鏡頭實力的問題,而是,照片的感覺就是由無數未必顯眼的細節組成,失去了細節,感覺自然是大打折扣。我注重細節,我的照片可不是粗枝大葉的塗鴉漫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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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一段文字到布列松
年前讀到一段文字:「美好的事物並不貪求人們關注,而是期待我們用心看見它。……我們必須理解影者的審美和不刻意求工的要求,也該試體會影者(在攝影)之外的心意……」
重讀上面的文字,我想起布列松。布列松Henri Cartier-Bresson,還有他的《决定性的一瞬》。 在香港影友的眼中該不陌生,布氏被譽為上世紀攝影界的殿堂級大師,受到無數專業及非專業的影人讚頌和膜拜。不過,我心中總有存疑,影友真的懂看布列松的攝影麽?
看布列松的攝影也易也難。布列松說過如此的一段話:「攝影,很重要的一點是,不談教條,談直覺---你所夢想的,所不知不覺流露出來的,那是攝影的重大哲理之一,直覺是跟人、物、作品都處於同一感應的整個過程。」 “ 不談教條,談直覺 ” ,這話真是說到千萬影人的心裡。於是影人就大玩直覺,標榜自我。布氏萬萬想不到他的一句「不要教條」竟成了影人的金漆教條,他若泉下有知,不知會否因而感到無奈甚是懊悔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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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日當頭的樂趣
正午,鬧市,烈日當頭。強烈的頂光從來都不是影友眼中的理想光源,在這種光線下拍攝,效果難料,聰明的師兄們會選擇躲到飯館享受美食,好等黃昏前才出動再戰江湖。
不過,世事間中有驚喜。樹上枝葉的影子印落路面上,光光暗暗,疏疏密密,似是一擺少女的花裙,又似一闕午間的小步舞曲。